前不久,全国地层委员会公布了新的《中国地质年表》(修订稿),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在此,笔者就“修订稿”的新生代的划分问题提几点看法。 1 关于第三纪(系) “修订稿”取消了原“第三纪”的名称,代之以“古近纪”和“新近纪”,即将原新生代二分改为三分。笔者认为这样恐有不妥,主要理由是:长期的研究表明,第三纪无论在构造演化,还是在环境演化方面,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球发展阶
李长安.1999.关于中国新生代划分的几点看法[J].地质论评,45(4):411-0,[DOI]..1999.[J]. Geological Review,45(4):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