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地层规范草案及地层规范草案说明书”(以下简称规范及说明书)出版以来,我国地质界,对地层单位、地质时代单位、地层符号的使用和专用地层单位名称的命名等方面长期存在的混乱状况,已有了显著的改变。为了更好地总结这一文件在试行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笔者提出如下意见,供大家讨论。
张浅深.1964.对“地层规范草案及地层规范草案说明书”的一些意见[J].地质论评,22(6):467-468,[DOI]..1964.[J]. Geological Review,22(6):467-468.